112年度環保補助資格
中低收加碼補助一萬元
殘障補助資格
一、肢體重度以上者,具肢體之多重障礙者奇中肢障需重度以上。
二、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需本縣輔具資源中心評估通過後持需求評估表及相關文件,方可申請補助。
三、電動代步車之申請基於安全考量,具視障心智障礙或精神障礙,之多重障礙者不予補助,且申請補助之電動代步車以四輪電動代步車為原則。
四、申請電動輪椅,四輪電動代步車補助者需另附購買發票,收據及申請人使用照片乙張。
五、申請電動輪椅及四輪電動代步車兩者間僅能選擇一項申請補助。
六、持罕見疾病之身心障礙者,經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需註明所需器具名稱)經本縣輔具資源中心開立需求評估表得不受本標準表障礙類別等級之限制但須符合該項輔具項目之規定。
殘障補助資料
一、醫生診斷證明書。
二、治療師評估報告表。
三、殘障者手冊(戶口名簿影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
五、購買收據或發票。
六、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七、申請人印章。
八、整車照面。
九、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一、電動輪椅車:低收入最高補助 金額:
50,000 元。非低收入最高補助 金額
25,000 元。
二、電動四輪代步車:低收入最高補助 金額:
40,000 元。非低收入最高補助 金額
20,000 元。